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情况的通报

为严密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1〕55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函〔2021〕24号),2021年4月至8月,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185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按照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经评估诊断,全省红色企业57家(直判红色企业51家)、橙色企业588家、黄色企业1140家、蓝色企业65家(名单附后),现予以通报公示。

        为严密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1〕55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函〔2021〕24号),2021年4月至8月,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185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按照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经评估诊断,全省红色企业57家(直判红色企业51家)、橙色企业588家、黄色企业1140家、蓝色企业65家(名单附后),现予以通报公示。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夯实巩固蓝色、规范提升黄色、帮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红色”的原则,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监管。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或者其他方式,及时公告辖区企业的评估诊断等级结果,并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结果向本级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行业的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估诊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落实相应安全措施,整改到位,并确保整改期间安全。


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9-18

        为严密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1〕55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函〔2021〕24号),2021年4月至8月,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185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按照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经评估诊断,全省红色企业57家(直判红色企业51家)、橙色企业588家、黄色企业1140家、蓝色企业65家(名单附后),现予以通报公示。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夯实巩固蓝色、规范提升黄色、帮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红色”的原则,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监管。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或者其他方式,及时公告辖区企业的评估诊断等级结果,并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结果向本级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行业的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估诊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落实相应安全措施,整改到位,并确保整改期间安全。